澳大利亚博士培养示范性框架对我国博士培养启示
世界发达国家对博士生教育宏观管理模式以及培养模式的选择,既受其特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大学理念的影响,又受其文化教育传统的影响,同时不同国家之间也在不断地竞争并相互仿效。为了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作为现代研究生教育发祥地的德国一定程度上也借鉴了美国的研究生教育模式;受德国影响很大的日本在战后也采用了美国的模式。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了博士生培养体系,而该体系的完备与发展仍需要我们不断地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澳大利亚在博士生培养项目设立与学位授予标准之高、人学要求与学习时限之灵活、培养内容之整合与制度之完备等都得我国借鉴。同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澳大利亚推出的博士生培养示范性框架和各大学的培养实践实现了博士生培养共性与个性的互补。在我国博士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实现博士生培养模共性与个性的协调发展意义尤其重大。这要求我们既要保证博士生培养的质量标准,又要突出不同地区、不同高校、不同学科的培养特色。
国家应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推出适应社会现实需求与长远发展的博士生培养质量标准,以应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参与全球人才竞争的需要。博士生培养单位则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注重培养目标的多元化,既要重视培养从事严谨学术研究的高层次研究人才,又要重视培养在社会中能够发挥多方面作用的高水平的应用型人才。在我国当前博士生管理及培养体制下,可以从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人手,推动院校培养机制的创新,最终实现国家统一培养标准与个性化的院校培养方案间的有效互补。